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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召开“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动员大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6-12 10:09:02
编辑: 乌兰新闻网

  6月1日上午,乌兰县召开“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马晓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德生,县政协副主席、铜普镇党委书记王建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芮振华主持会议,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负责人,省州驻县各单位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同志在全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龙宣读了《乌兰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全县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及具体要求,与各镇党委负责人签订《乌兰县2017年“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县委副书记马晓峰作了动员讲话,就做好2017年“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要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各镇党委、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培育优良家风,加强农村牧区家庭文明建设,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要按照核心价值观要求制定完善乡规民约,树立正确价值导向,使农民群众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二要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各镇党委要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狠抓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农牧民群众在参与创建活动中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三要注重典型示范带动。各镇党委、各相关部门要注重群众身边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宣传,充分发挥他们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建设中的凝聚效应、示范效应和教化效应,切实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接受教育,感受文明。四要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各镇党委要运用民间小调等农村文化,加强对农村婚嫁丧葬、人情交往等文化习俗的正面引导,推动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新习俗新风尚,用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新风尚、传递正能量。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将移风易俗工作与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创建、脱贫清零成果巩固提升和精神脱贫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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