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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四措并举撑好劳动维权“保护伞” 全力打造“无欠薪乌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09 09:53:22
编辑: 乌兰新闻网

  近年来,乌兰县始终把创建“无欠薪乌兰”作为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和创建“平安乌兰”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建立维权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三年来,全县共清欠农民工工资692万元,清欠率达100%。

  健全制度,公开信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乌兰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乌兰县劳动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乌兰县农民工实名制登记管理办法》等制度,督促68家用工单位制作统一的劳动维权公示牌、维权信箱和农民工维权公示栏,及时公开用工单位、项目主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促用工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款预算的3%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年来,通过举报电话、维权信箱、公示栏发现劳资纠纷隐患25起,化解率达100%;劳动监察部门足额收缴64家施工单位保证金3852万元。

  注重约谈,整改问题,督促企业加强自律。严格执行三次约谈制度,在项目开工前,各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管理用工首次约谈,说明合同签订、制度保障等注意事项,提前预防欠薪事件的发生。各镇、各相关单位对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二次约谈项目主管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无欠薪乌兰”创建工作督导组及创建成员单位不定期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三次约谈主管单位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并书面下达整改通知书。三年来,约谈项目主管单位和企业负责人215人(次),口头警告18人(次),下发通报函39份、协调函63份、责令改正决定书9份,有效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

  积极配合、强化联动,提高案件处置水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对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受理欠薪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加大建设领域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和分包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和违规清理制度,配合处置欠薪案件。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移送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违法行为和因欠薪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案件,依法开展调查、移交、侦办等工作。每年安排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30万元。三年来,1名恶意欠薪的企业负责人被依法判刑;3名拒不支付或恶意逃匿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负责人被依法拘留。

  奖惩分明,诚信引导,激发企业用工活力。始终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创建活动始终,连续三年组织召开“无欠薪乌兰”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遵纪守法、劳动管理规范、无欠薪行为的用工企业、个人及项目主管单位进行表彰;对创建活动中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点名批评,并将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3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形成企业失信备案。同时,启动实施“无欠薪”准入制度,对“无欠薪”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正常进入招投标市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一票否决,取消竞标资格。三年来,全县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签订率达86%,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力度逐步加强,企业用工活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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