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乌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会议应到代表106人,出席大会的代表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由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得彪主持。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李元兴,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钱国庆,县委副书记马晓峰,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李得彪、李文福、何德生、恩克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永胜,县人民法院院长梁文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英,大会执行主席满加、李瑜、满都乐、刘建海、高娃、贾丽茹、才仁其、道丽筠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补选张庆元、雷春雨为乌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王颐鑫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新当选的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与代表见面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全体人大代表肩负全县人民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依法补选出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切实实现了省州县委的组织意图,确保了我县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会议要求,新当选的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要时刻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各项议程圆满完成后,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