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部门了解到,2018年4月15日至18日,省语工评估督导组,对化隆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并授予化隆县“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称号。
据了解,省语工评估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化隆县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通话普及和社会用字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估检查。共检查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单位12个,召开座谈访谈10场次,查阅档案资料6000余份,发放测试及调查问卷99份。
评估督导组一致认为,化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工作机构组织健全,管理措施到位,宣传氛围浓厚,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成效明显,现阶段语言文字的应用符合规定和要求,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营造了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环境。授予化隆县“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称号。
近年来,化隆县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提高居民讲普通话、用规范汉字、创文明城市作为促进化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民生工程,列入了各行各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政机关抓管理、中小学校抓基础、新闻媒体抓示范、公共行业抓服务等措施,使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道路。同时,设立大型户外宣传牌、宣传标语,编印宣传手册,在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设立宣传栏,并将讲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纳入行业规范要求,让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自觉,并通过创建活动,该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