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新闻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走进乌兰 | 新闻中心 | 乌兰微报 | 领导动态 | 乌兰旅游 | 民生关注 | 通知公告 | 民俗文化 | 生态乌兰 | 重点宣传 | 学习之窗 | 他山之石 | 生活百科
全军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 今起网上报名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8-07-12 09:46:08
编辑: 乌兰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7月12日电根据招考公告,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以来,全军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今日起进入网上报名阶段。什么是军队的文职人员?报考人员需要哪些基本条件?考试科目主要考核哪些方面?

  资料图:三军仪仗队方队接受检阅。中新社记者杜洋摄

  全军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

  根据去年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的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

  管理岗位是指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岗位等级由高到低从部级副职到办事员设置9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这份条例还明确,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适用于新招录聘用科级正职以下管理岗位的文职人员,以及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

  10日,国防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部署展开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以来全军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

  消息称,这次公开招考坚持需求牵引,服务部队急需,主要招录一批主干专业系列、重点关键岗位文职人员;提高标准质量,瞄着优质人才资源,精析岗位要求、精细准入条件、精准按岗择人,从源头上保证文职人员队伍素质优良。

  资料图:军事医学科学院野战医疗队训练。曹国栋摄

  招考文职人员岗位计划公布计划招录超9000人

  按照上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

  10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向社会发布了全军首次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信息。

  按照招考公告,今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能岗位、文体岗位暂不列入首次公开招考范围。

  记者梳理招考岗位计划表,本次招考文职人员的岗位数量超过7000个,计划招录的总人数超过9000人。

  资料图:军事医学科学院野战医疗队首次亮剑北疆大漠。曹国栋摄

  报考人员要具备这些基本条件

  根据日前发布的招考公告,报考军队的文职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有6个方面:政治条件、学历条件、资格条件、身体条件、年龄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以学历为例,按照规定,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等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学历学位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明确。

  在年龄方面,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次招考中,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当然,按照招考公告,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7月12日至22日报名8月26日笔试

  按照招考公告,全军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8:00至22日12:00,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招考岗位和考试地点。

  本次招考,全军统一考试于8月26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安排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进行笔试。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4个专业。

  公告还明确,对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没有覆盖的小语种和少数民族语言专业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按照相应语种语言本科教育教学大纲命题。

  笔试之后,按照公告给出的时间表,今年12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综合考察、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完)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进入青新论坛 ] [ 关闭窗口 ]
   
 
无标题文档
友情链接
乌兰县人民政府网 | 乌兰党建网 |人民网 | 新华网 | 中国网 | 中国网络电视台 | 中国日报 | 国际在线 | 中广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新网 | 光明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国新办 | 中工网
中国人大新闻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政协新闻网 | 中国文明网 | 看中国网 | 中国记协网 | 中国网联网 |
主办:中共乌兰县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青海新闻网 青ICP备08000131号-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