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东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委托中规院、中建院等国内外一流规划设计单位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了一批高标准、高水平的规划成果,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据了解,2017年5月,《青海省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经省技术评审会评审通过,并经省政府审批。该规划是海东市撤地设市后的第一个法定城市总体规划,在海东城市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规划引领下,海东坚持乐都、平安同城规划、同步建设、组团发展,实施了一大批城市道路、供排水、地下综合管廊、供电、燃气以及公共服务等项目,平安高铁新区、乐都朝阳山片区等一批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城市组团快速形成。
同时,按照把海东建设成为青藏高原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城市的目标,海东市在规划编制工作中,突出山水田园生态特点,强化对城市空间品质和城镇风貌的建设管控,注重城乡一体、点状开发,限定边界、集中打造,构建田中有城、城中有林、林中有景、山水相连的发展路径。目前《化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已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报省规委会审查;《海东市核心区湟水河流域景观生态规划重点区域设计》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报市政府审批;《全省健康养老示范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完成规划成果,报市政府审批;《海东市朝阳山山体森林公园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报市政府审批。
这些涉及森林公园、健康养老社区、湟水河流域景观建设等的规划通过审批后,将为海东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蓝本。
截至目前,海东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已核发选址意见书11项,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21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4项;海东市中心城区市政类建设项目核发选址意见书3项,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5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项。
此外,今年,海东市按照违法建设治理五年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继续把预防和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作为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共确认违法建设存量面积38.32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8.89万平方米,占存量的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