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确保全方位多功能发挥作用,乌兰县从强管理、重保障、严考核入手,多措并举,进一步压实责任,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强管理。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不定期下村督导,严格督促落实“年承诺、月述职、季报告”制度,乡镇切实履行对第一书记的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对第一书记住宿安排、工作开展等督导检查,并指派专人负责。明确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00天以上的要求。要求派出单位关心支持第一书记工作,当好“娘家”和“后盾”,适时到村调研,帮助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重保障。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按每支工作队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足额落实工作经费,为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助,提供生活、交通补助,按照实际在岗天数计算。由村党组织上报考勤天数、乡镇党委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并向派出单位开具证明,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持证明向派出单位领取。县委组织部统一为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成员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让第一书记待得住、愿意待。
严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镇党委联合成立考核工作组,各镇党委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村级述评、镇党委考评、县委组织部复评三个环节,以召开会议、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农村经济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创造发展条件、实现富民强村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采取日常考核得分和年终考核得分综合评定,确保每个环节不遗漏,每个程序不简化,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反映第一书记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