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乌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乌兰县第一张电商营业执照。这是自《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乌兰县发出的首张网络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标志着乌兰县电子商务监管时代来临。
《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型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要求通过淘宝、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核发营业执照。不同于以往的网店营业执照,该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以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再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市场准入更为便捷。对商家而言,更加强化诚信规范,更容易获得消费者认可;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也能顺利找到商家维权;对政府而言,方便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