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新闻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走进乌兰 | 新闻中心 | 乌兰微报 | 领导动态 | 乌兰旅游 | 民生关注 | 通知公告 | 民俗文化 | 生态乌兰 | 重点宣传 | 学习之窗 | 他山之石 | 生活百科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9-04-25 11:12:46
编辑: 乌兰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记者张泉)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24日在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表示,我国将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点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处力度。

  4月23日公布的商标法修改决定,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修改条款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样的惩罚性赔偿额度在国际上都是比较高的。”申长雨说。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申长雨表示,今年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专利法的修改工作,重点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目前全国人大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据介绍,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还将着力抓好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以及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工作。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进入青新论坛 ] [ 关闭窗口 ]
   
 
无标题文档
友情链接
乌兰县人民政府网 | 乌兰党建网 |人民网 | 新华网 | 中国网 | 中国网络电视台 | 中国日报 | 国际在线 | 中广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新网 | 光明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国新办 | 中工网
中国人大新闻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政协新闻网 | 中国文明网 | 看中国网 | 中国记协网 | 中国网联网 |
主办:中共乌兰县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青海新闻网 青ICP备08000131号-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