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用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力量,慷慨捐赠的善举将会进一步凝聚全县人民的向心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凝聚起全县上下团结一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力量。
一、接收捐款情况
2月12日乌兰县红十字会接受捐款如下:
单位捐款:县委组织部干部职工捐款4470元;县委宣传部干部职工捐款4470元;县委政法委干部职工捐款1150元。
爱心企业捐款:乌兰县众杰养殖合作社捐款3420元。
爱心人士捐款:柯柯镇新村村民捐款19140元;柯柯格洛捐款300元;林春兰捐款5000元(定向武汉)。
截止2月12日16时,乌兰县红十字会累计接收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和人士捐款人民币465315元。
二、使用情况
(一)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款使用管理的通知》(青红办字[2020]7号)要求,截止到2月12日10时,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县红十字会向武汉累计捐款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8565元,电汇到武汉市红十字会账户(账号:421860158018800118860),及时将乌兰县各族群众的爱心传递到武汉。余款426750元由县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以上捐赠款物乌兰县红十字会已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赋予的法定权限及捐赠者意愿,为捐赠者开具捐赠收据,并将募捐款、物收支情况于当日17时前,在乌兰县红十字会网络捐赠平台统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和人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