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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4号)
来源: 乌兰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21-01-26 09:56:47
编辑: 乌兰新闻网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随着春节临近,人员、货物流动逐步增大,全州“外防输入”压力剧增。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在第23号通告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所有省外返州人员返州前应至少提前1天向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须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州,返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登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州后第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无出发地出具的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州后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并在当地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明确期间,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措施,所在村(社区)将其列入重点管控对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所在村(社区)按上述规定对其实行居家健康监测。

  二、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或境外旅居史的来州返州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宾馆报备,如实提供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实行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须在第1、2、7、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管控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费自理。

  三、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州,按照本通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四、如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须在当地定点医院进行规范治疗,治愈后实行“14+7”的管控措施(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须在第1、2、7、14、21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抗体检测。

  五、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要求,一律取消社火、赛事、年会、聚餐和各类聚集性活动,做到“喜事推迟办,丧事从简办,宴会禁止办”。春节期间可通过视频、短信等方式拜年,尽量少串门、少走动。同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六、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当前国内疫情形势,重点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变化。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专栏进行查询。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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