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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安全文明绿色祭扫倡议书
来源: 乌兰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21-03-26 11:57:25
编辑: 乌兰新闻网

全县各族干部群众:

  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为深化殡葬改革,助推乡风文明,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我们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防疫优先,确保安全

  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人员密集、交通拥堵,要做好自身防护,注意交通安全,树牢防火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倡导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祭扫、文明祭扫。在县烈士陵园祭扫时要遵守疫情期间祭扫工作要求,自觉做好登记通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二、摒弃陋习,文明祭祀

  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等场所焚烧纸钱、冥物。大力提倡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更加环保、健康、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把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精神传承为主,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

  三、弘扬美德,厚养薄葬

  百善孝为先,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晚辈要多关心,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坚持从俭治丧,选择骨灰存放或撒散、深埋、树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生态葬法,提倡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提倡不设墓碑或墓碑小型化、微型化,不乱埋乱葬,不骨灰装棺再葬,不修大墓、豪华坟,不私自圈地建坟,不在墓地划界立柱,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四、党员干部,率先垂范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六个带头”“三个严禁”的殡葬改革要求,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六个带头”即:带头实行遗体火化,节约土地资源;带头实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倡导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三个严禁”即: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鸣炮奏乐、抛洒纸钱,举办扰民的丧事活动;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严禁火葬区遗体运到土葬区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

  希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身体力行,自觉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大力践行安全文明绿色祭扫,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时代新风,为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乌兰县民政局

  乌兰县文明办

  乌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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