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全力监督推进县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任务落实,乌兰县纪检监察机关2021至2023年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落地见效。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监督并举报。
举报方式:
1.来信地址:乌兰县党政综合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817199
2.来访地址:乌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3.咨询电话:0977-8243770
4.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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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乌兰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