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化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乌兰县民政局现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为全县38个村、6个社区,围绕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民族团结、推进移风易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体例不限,可包括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等各种形式。
(二)征集条件
1.合法合规。坚持党的领导,制定及修订程序规范,广泛征求民意、组织多方参与,经镇级审核,依法由村(居)民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报经镇级和县民政局备案,内容合法合规。
2.引领性强。能够充分反映我县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既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又塑造引领时代新风尚。
3.实操性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针对性,能够规范和约束本村(社区)实际工作,有督促能落实,有两件以上执行案例。
4.效果明显。群众普遍熟知认可,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的整体和某个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二、征集办法
1.征集活动以镇为单位开展,四镇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发掘整理一批符合条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各镇推荐名额1篇,于5月10日前向县民政局推荐,并报送推荐表及典型案例材料。各村(社区)也可主动向镇举荐。
2.我县征集名额为3篇,通过各镇推荐名额县民政局进行筛选,汇总后向海西州民政局推荐;由全州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评选工作专班进行初审,推荐上报省级评审专班采取市州互评、网上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按照得分情况最终确定首批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名单。
3.评选出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以通报、刊发、视频、网络、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并汇编成册发至各市(县)学习借鉴,形成关注、遵守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浓厚氛围。
4.报送作品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至乌兰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977-8247033
联系人:乌益很
电子邮箱:6047350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