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乌兰县通过细化职责分工,规范流程标准,严格疫情防控责任和闭环管控措施,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疫情排查管控,全力筑牢疫情防控线。
严格“查”,强化屏障过滤。严查所有省内外来乌人员体温、“双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双核酸”管控措施,确保不漏一人。加强对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的排查管控,第一时间对接属地相关部门,双向掌握过往人员信息,全面做好管控无缝衔接,杜绝发生漏管失控问题。截至目前,核查来县车辆2000余台,4800余人,劝返450余台,1300余人。
细致“筛”,全程跟踪管控。按照“不漏一人、逐人见底”的要求,畅通县镇公安情报指令通道,紧盯区域协查风险人员、重点地区来乌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乌人员“三类人员”,开展大数据排查、轨迹研判、关联分析等工作,夯实精准排查管控信息基础。截至目前,大数据核查83人,排查梳理中高风险地区来县人员1900余人,梳理进入辖区旅店业住宿32000余人,排查登记来县枸杞采摘务工人员5000余人。
从严“管”,消除风险隐患。紧盯村(社区)省内外来乌人员及共居人员的排查管控,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截至目前,村(社区)共排查登记省内外来乌人员71人。加强对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审批监管,暂停全县各餐饮单位堂食服务,关闭KTV、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8家,全力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关闭茶卡天空之镜、天空壹号盐湖景区,做好景区关闭后游客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输入风险。
妥善“处”,维护防疫秩序。坚持“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机制运行,加强涉疫情等不稳定群体的情报研判和预警监测,持续保持社会面高等级防控勤务,加强重点区域场所巡逻防控,做好实战准备。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散布不实信息及阻碍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活动,未发现涉疫负面舆情。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有无抬高药价、有无落实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及报告等情况,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6家,责令整改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