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了大部分治疗费用,看病再也不用愁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群众再也不用东奔西跑、垫付费用;开设“互联网+医保”的模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医保服务……一张张“健康成绩单”,书写了一份份实实在在的民生答卷。
十年来,乌兰县医疗保障事业不断发展,从医保待遇连年提高到百姓就医负担不断减轻,从各项改革相继落地到多层次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从职能定位越来越明确、权责划分越来越具体到全民医保目标渐行渐近,越来越多的百姓真切感受到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带来的实惠。
医保政策稳落实 让老百姓舒心
“我孙子刚出生就得了新生儿重症肺炎,在省红十字医院住院10天,花费25000元,出院时报销了16000元,镇民政局又为我们报销了2000元……”乌兰县茶卡镇扎布寺村村民感慨地说。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我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有效进展。
2017年,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59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万人,参保率达到户籍人口的96%,全县完成医疗保险征缴35639人。2021年,全县医保参保人数为3.48万人,参保率为100.13%,超额完成参保考核目标。今年以来,职工参保人数7901人,参保率达95.96%,城乡居民参保25971人,参保率达97.0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400元提高到2022年的1030元,基金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累计120元提高到300元,报销范围扩大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2018年县人民医院及县蒙医医院城镇职工住院510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35.6万元;城乡居民住院1087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29.4万元。今年,乌兰县人民医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拟下达总额控制指标为18.6万元、城乡居民拟下达总额控制指标为203.3万元;乌兰县蒙医医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拟下达总额控制指标为24.99万元、城乡居民拟下达总额控制指标为20.4万元。
医保体系更完善 让老百姓省心
回望这十年,医保改革蹄疾步稳,老百姓们见证了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转变、从打通“最后一公里”到延伸至“最后一米”的不懈追求。县医保局持续推动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服务,将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和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等信息实时上传至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管理子系统,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利。自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以来,我县异地就医结算355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707.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92.94万元。今年以来,异地跨省就医共1567人,总费用284.7万元,医保支付金额236.6万元。
“年纪大了容易忘事,去看病、买药偶尔会忘带医保卡,有时去出去办事想顺便买点药,可医保卡没有随身带,就要再返回家拿,还是有些不方便”。近年来,县医保局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全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登记激活工作,解决了群众的这一难题,让群众享受到医保电子凭证所叠加的各种便民惠民新功能,真正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截至目前,县医院、蒙医院、各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及全县9家定点药店,均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
医保为民践初心 让老百姓暖心
为切实做到医保民生工程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县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和惠民利民政策成果,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2021年全县困难群众1055人参加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全县资助参保2973人,我县脱贫户1033人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今年以来,县医保局建立预警监测机制。根据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动态确定监测标准,实行脱贫人口因病返贫、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双预警”动态监测。对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分别超过上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100%的,纳入统一的“双预警”监测范围。截至目前,推送预警监测累计自费10000元以上215人次,脱贫人员自费5000元以上16人次。
按照省医保局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农村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其身份存续期间住院医疗费按照90%予以报销,稳定脱贫人口按照80%予以报销。特困人员(含孤儿)住院、农村低保对象住院、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住院报销未达到90%兜底救助报销156人次已完成报销,兜底救助报销金额10.59万元;脱贫人口住院,住院报销未达到80%兜底救助62人次目前已完成报销,兜底救助报销金额12.47万元。
民生工作无小事,服务群众无终点。县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心系“万家灯火”、情牵“柴米油盐”,想到群众心头、干到群众点头,全力以赴把“民生之盼”变为“民生之赞”,真正把民生清单变为群众“幸福账单”,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